第3o4章 同妻6(第3页)


    去母留子。
    上一世也因为同性恋不算骗婚,不能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,法庭一审没有判离。
    骆叶青不敢置信地睁开眼:“所以一切都是为了孩子?”
    “你忘了范昆山死后,男小三为了跟你抢孩子说的话了?”
    【共同债务你是不是要还一半?没钱?可以,净身出户,孩子给范家,那债务就不用还了。
    】
    那小三庭外调解时说过的话还历历在目。
    “还有,我就是好奇啊,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都知情的。
    这可是五百多万呢,你怎么当初就官司打输了呢?”
    骆叶青听罢,半晌没说话。
    她陷入了沉思。
    如果范家这么处心积虑,一开始就是为了借肚生子,那就不奇怪了。
    再想到那些债务
    上一世她惊慌失措,面对范家和小三的压力,再加上情绪不稳定,根本无从细想。
    婚后范昆山的收入情况她一概不知,而且他每个月还要给父母打赡养费,也是经过骆叶青同意的。
    难道赡养费也是一种财产转移?
    “我刚刚查了他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,从你们结婚开始,他每个星期都会有多次的小额取现记录。”
    “那他的工资呢??我定期也会收到他公司账户公对私的转账啊,他说是的工资。”
    “那个账户”
    谢铃铛让系统查了下。
    是范昆山小三的公司账户。
    这么看来,每一次范昆山从小三那里打完借条,就会让小三走公账转一部分给骆叶青,然后说是自己的工资。
    骆叶青也收了,还用于平时的家庭开支。
    那么就默认为她知晓债务,并把借款用于了家庭共同开销。
    而那一笔笔银行流水,妥妥也会被法庭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而且证据做得很扎实,基本都能胜诉。
    再加上范昆山的债务,不能说骆叶青完全不知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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